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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淨零碳排目標與替代能源發展計畫
2024/03/20
1. 泰國淨零碳排目標設定
泰國於2021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宣示,目標將於2050年達到碳中和,直至2065年實現溫室氣體淨零排放,而在減碳目標設定以2005年作為基準年,目標於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減少20%。泰國目前以2016年所通過的《氣候變遷總體規劃(2015-2050)》(Climate Change Master Plan, CCMP)作為主要氣候變遷相關法律的框架,為泰國的緩解、適應和跨領域議題提供長期方向和關鍵策略。
泰國政府重視永續環境議題,希望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中取得平衡,因此將應對氣候變遷的作法,納入國家經濟發展策略中,擬定《20年國家戰略(2018-2037)》(20-Year National Strategy, 2018-2037),以總體經濟發展作為考量並顧及環境保護議題,中心目標是將泰國打造為「安全、繁榮和永續的已開發國家」。在該戰略之下,制訂生物、循環及綠色經濟模式(Bio-Circular-Green Economy Model, BCG Model)、自願性碳排放交易系統(V-ETS),以及替代能源發展計畫(Alternative Energy Development Plan, AEDP)等相關政策。
自2023年以來,地緣政治風險逐漸升高,許多製造業開始尋求中國以外的生產基地,多數企業以泰國為首選,主要看中泰國民風友善、經貿環境開放且國際化程度高等優勢。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進駐泰國,對於當地的水、電資源的需求增加,再加上使用低碳能源對於製造業而言其減碳挹注最大,使得泰國政府積極推動替代能源發展計畫(Alternative Energy Development Plan, AEDP)。
2. 泰國低碳能源發展計畫
2021年3月,國家氣候變遷政策委員會批准泰國第一個氣候立法草案《氣候變遷法》(Climate Change Act),該法案規劃建立國家氣候資料中心,提供天氣模式、溫度與降雨水平等資訊及其影響給關鍵部門,並且設立泰國環境基金,作為第一個國內氣候融資機制,分配資源用於減緩氣候變遷以及適應計畫之研究。另外,該法案要求包括民間企業在內的關鍵組織,需針對組織內部每年所產生的碳排放進行盤查,並且正致力於將碳稅等碳定價機制納入該法案草案。目前,氣候變遷和環境廳已啟動公開聽證流程,向公眾和利益相關者開放傾聽各方意見,有效期限為今(2024)年2月14日至3月27日,聽取全國6個部域/地區關於氣候變遷法案的意見。
同時,泰國在2022年通過替代能源發展計畫,目標到2037年將新增共18.7GW的再生能發電設備,並將再生能源在國內電力結構的占比提高至37%。同時,此計畫與泰國BCG Model相輔相成,鼓勵以部域/地區為概念自發自用或是販售再生能源。預計至2050年時再生能源在國內電力結構占比將提高至50%,並將運用境內豐富的水資源,發展水力發電等潔淨能源技術,抑或是在水面上架設太陽能板系統,盡可能產出再生能源進入國家電網之中。
3. 觀察重點
未來應持續關注泰國政府在推動淨零碳排目標和低碳能源發展方面的實際進展。觀察重點包括氣候變遷法案後續通過以及落地施行情況,以及部分基礎設施,例如國家氣候資料中心的運作成效,以及泰國環境基金使用情況以及投資成效。
同時,需密切關注替代能源發展計畫的執行情況,倘若一個國家再生能源占國家總電量比例越高,該國則越具有低碳製造的優勢,較不會因企業大量用電而產生許多無法減少的碳排。因此未來應持續關注泰國替代能源的發展,以及泰國的再生能源占電力結構的比例變化。
除了在生產過程中採用低碳能源之外,企業也需要瞭解營運過程所產生的總碳排放量,因此需要進行碳盤查並委由第三方機構驗證以示公允,而目前泰國政府對企業在碳盤查與驗證尚無具體的規範或要求。不過在可見的未來,泰國政府亦會參考已開發國家現行制度,針對企業進行碳排管制以及開徵碳稅。
本資訊來自經濟部產發署113年專案計畫,計畫名稱:113年印刷電路板產業淨零碳排推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