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IR 因應COVID-19創新研發計畫 歡迎中小企業善用政府資源

2020/04/22 台灣
壹、計畫說明
一、依據: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的研發,特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 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動「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以下稱SBIR計畫),以加速提升我國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 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中小企業開發新技術、提升技術水 準以蓄積成長動力,爰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第 三項,及「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之規定,對受影響事業提供核定補助款額外加碼之措施,訂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因應受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以下稱本計畫)。 本計畫將對受影響之中小企業擴大納入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之「創新技術/ 應用」、「創新服務」屬性適用範圍,並採專用之計畫書格式、適用之審查標準及審查程 序;且在核定計畫總經費不變原則下,於核定補助款外加 30%,以降低中小企業自籌款, 惟加成後之補助經費仍以不超過核定計畫總經費之 50%為上限。
二、推動目的: 本計畫之推動,旨在鼓勵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中小企業進行創 新研發活動降低研發風險,協助知識布局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提振中小 企業競爭力。


詳細請參閱官網說明
#MS-Cla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