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額破百萬!『110年度電路板產學聯合培育碩博士計畫』,歡迎於4/9前踴躍提出申請。

2021/03/17 計畫緣由與辦法

台灣電路板協110年度

《電路板產學聯合培育碩博士計畫》

 

  • 據:本計畫依據台灣電路板協會(以下簡稱TPCA)PCB學院委員會第九屆第十次會議(108124)討論提案修正並通過後訂定。
  • 目的:

為鼓勵碩博士班研究生及教授,與企業進行具前瞻性之深入實務研究,故TPCA特制定本辦法,透過《電路板產學聯合培育碩博士計畫》,加強企業與學生研究之連結外,更藉由學生研究來解決企業實務上的難題。

  • 研究主題建議:
    1. 針對台灣電路板協會產業發展之需求,以及會員廠商提出之實務面技術難題,透過學校教師、碩博士生與協會合作之互補整合,擬定其論文題目,以建立多年產學合作關係,創造實務型之研究與連結。題目可強調研發成果對於相關產業之重要性與影響力,並協議使用雙方資源以進行論文題目。
    2. 其它參考資料:可另行參考TPCA所提供之(1) PCB智慧製造藍圖;(2)PCB技術發展藍圖;(3)電路板技術藍圖發展之技術缺口
  • 補助內容:
    1. 補助名額:本案本年度(110學年)預計補助兩位名額。
    2. 補助年限:3學年。
    3. 補助金額:
  1. 博士生:每學期新台幣18萬元;其教授:每學期新台幣5萬元
  2. 碩士生:每學期新台幣6萬元;其教授:每學期新台幣3萬元
    1. 補助方式:每學期匯款一次。受補助之教授與學生皆使用協會簽收單,匯款至指定之個人帳戶。
  • 參與人員說明:
    1. 受補助之學生:若合作期間內欲更換研究生,須得協會書面同意。且更換人選僅能為碩士生變更為博士生,不可為博士生變更為碩士生。但人選可維持同一人。受此獎助學金資助之學生,其畢業資格悉依校方碩博士班修業規定、碩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及學則為依據。
    2. 受補助之教授:通過申請案之教授,作為本案核心人員,參與溝通、討論,並給予學生或TPCA必要之協助。
    3. 業界人士:具有TPCA志工身分者、或本產業之會員先進人士,來擔任書面審查、委員會審查、發表會審查等成員。另如因研究所需,教授與學生可透過本會秘書處,與業界人士進行聯繫交流,協助該項研究計畫進行或諮詢。
    4. TPCA秘書處:專案管理人員,負責上述多方協調聯繫事宜。

 

 

 

 

 

  • 110年申請與遴選排程說明:

月份

流程說明

注意事項

3

提交申請表:請教授填具申請資料並回傳TPCA(附件一)。

截止時間4.9

4

書面初審:TPCA專家委員會進行書面初審。

評分依據:

研究獨特性、重要性、對產業的價值、未來可行性等項目。  

5

初審通知:初審過案者,將安排由學生進行公開發表與專家現場評分。

6

書面複審:

  1. 申請案件進行專家複審。
  2. PCB學院委員會核備最終補助案件。

7

  1. 公告入選系所與題目。
  2. TPCA、校方、教授、學生等合約(權利義務)確認事項。

 

8

新學年開始進行補助,進行定期專案經費補助。

 

  • 義務:
    1. 期中進度審查:每年兩次(3月、8),計畫期間須配合出席甲方技術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說明研究進度與產業效益確認。出席報告人員可為教授或研究生、或共同出席。
    2. 季刊發表:補助期間須於甲方所發行之電路板季刊完成兩次投稿(不另提供稿費),若因智慧財產權或保密事項有疑慮者,可另行討論確認之。
    3. 公開發表:受補期間內之任一年度將研究成果,於IMPACT研討會進行投稿發表。投稿辦法與相關權利義務,屆時請參照當年度IMPACT研討會之規則。
    4. 不定期:如有需要,須出席協會及協會指定之業界專家研討會研究方向及進度。
  • 其他事項:

其他應注意事項如下,屆時將一併與上述相關說明,併入本案之合約內容。

    1. 終止:
  1. 受補助之教授或學生: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得以以書面通知,終止本計畫。但應於30日前以書面通知TPCA
  2. TPCA:若已展開之培育,後續研究內容不符TPCA期望,經TPCA技術發展委員會確認後,將與教授或學生進行調整或終止本合作。
    1. 通知:合約所有之通知,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書面為之,並以雙掛號郵寄方式,送達合約上所載之地址。
    2. 廉潔之遵守:雙方同意於本備忘錄期間應恪遵法令、避免不當行為與利益衝突,以高度之誠信、廉潔等操守行事,任一方違反本條規定,視為該方嚴重違反本備忘錄,他方得立即終止或解除本備忘錄。
    3. 期限:計畫合約應有效記載合作之期間,原則為民國1109月至1138,有效期三年。
    4. 保密義務:雙方在本備忘錄之期間所提供他方之資料、文件、圖檔等,非經提供方同意,接受方不得任意揭露或提供、轉讓與他人。如本備忘錄經終止或解除,接受方應立即將前開資料返還提供方。
    5. 份數:本備忘錄乙式貳份,並用印大小章,由雙方各執乙份為憑。本備忘錄如有未盡事宜或變更,應另以書面為之。
    6. 其他:除上述內容與本合約必要內容外,受補助之學校、教授、學生,如另有需要新增備註事項,則再與TPCA另行商議修訂之。
  • 相關附件:
    1. 申請表:有意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
    2. 研究主題範圍參考:(1) PCB智慧製造藍圖;(2)PCB技術發展藍圖;(3)電路板技術藍圖發展之技術缺口。有意申請者請發送EmailTPCA窗口,將另行寄送提供。
    3. 合約:由TPCA將申請通過單位之《申請表》、本計畫之部分內容,一併併入合約內,並與申請通過之單位確認後,始得為完整之合約內容。
  • 諮詢窗口:台灣電路板協會 03-3815659

劉怡菁 小姐 #504 irene@tpca.org.tw ;陽浩天 先生 #501 keith@tpca.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