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課程資訊,請下載課程簡章參閱。本課程以CQE考試項目為課程架構(著重公式講解、計算機操作說明),並能將所學實際應用於工作實務,奠定基礎理論,解決實務問題。遂以此作為授課主軸重點,鼓勵學員報名檢定考試,朝向更專業的品管從業人員的目標邁進。

2026-08-22 (六) ~ 2026-11-14 (六)
09:00 ~ 17:00 (70 小時)

TPCA會館4樓402教室 (桃園市大園區高鐵北路二段147號)

1.須具備基礎統計知識。

2.具生產、品保、研發工作經歷尤佳。

林家銘 老師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 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博士
    專長:品質管理,品質工程,研發工程,經營管理,生產管理等

許家豪 老師 
    學歷:國立清華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 碩士
    專長:工業4.0、品質工具、品質系統導入、工廠管理等

報名時應繳全額(實際參訓費用):$11,900
(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補助:$9,52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2,38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逾65歲之高齡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請確認EMAIL收到繳費通知之後,再進行繳費!

1.銀行匯款(ATM轉帳):(005)土地銀行北桃園分行 / 帳號:131-001-00069-9 / 戶名:台灣電路板協會 ※ 匯款完成後,請回傳EMAIL附件「課程繳費單」,以利對帳。

2. 信用卡付款:請填妥EMAIL附件「課程繳費單」中的刷卡資訊後,回傳至協會即可。

1.台灣就業通(加入會員):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agree.aspx
2.在職訓練網(報名連結)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72892&plantype=1

*TPCA官網僅作課程推廣

補助28人 / 自費5人

★此課程不供餐
★此課程屬政府補助課程,恕無兩人九折,亦不適用會員抵用券
★此課程不協助學員參加(非)政府機關所辦理相關證照考試或技能檢定之事項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之補助。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退費標準】※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

第30點、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1.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餘者退還學員。2.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50%。但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第31點、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1.因故未開班。2.未如期開班。3.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4.經分署撤銷所核定之訓練班次。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6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