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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無鉛波焊(上)(TPCA技術顧問 白蓉生)
◎全球軟性電路板產業最新趨勢(Robert L. Turunen、Dominique Numakura,DKN Research;TPCA技術顧問 林定皓翻譯)
◎非密封半導體貼裝元件之溼敏性(TPCA技術顧問 白蓉生)
◎看圖說故事(四)(TPCA技術顧問 白蓉生)
◎2006年春天的訊息-談電路板的市況與設備業者的商機(TPCA技術顧問 林定皓)
◎系統模組化構裝(SiP)與相關材料技術(工業技術研究院 材料與化工研究所 作者:邱國展、李宗銘)
◎台灣電路板協會第五屆理事長_欣興電子 董事長 曾子章專訪(TPCA)
◎理監事介紹(TPCA)
◎兩岸經貿動態(TPCA)
◎台灣電路板進出口統計報告(TPCA)
◎活動簡報(TPCA)
◎會員動態(TPCA)

中國大陸國務院〝信息產業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已於今年2月28號正式發佈所謂的China RoHS法律,其正式中文名稱是〝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第39號),從現在起經過一整年的準備後,預定2007年3月1日正式執法,讀者業者有興趣者可上網http://www.mii.gov.cn/art/2006/03/02/art_524_7343.html去查詢。 該〝管理辦法〞是由信息產業部所主導,另外有六個部局單位配合共同製定與簽署該項法令,管轄範圍是在大陸境內生產,銷售與進口之電子產品,但對出口者卻並不適用。主要內容與歐盟之六項有害物質無異(即鉛、鎘、汞、六價鉻、多溴聯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但卻多出了第7項〝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 該〝管理辦法〞與歐盟RoHS在做法上恰好相反;EU認為所有電子電機產品均不可出現6項有害物質,是一種全面否定的立場。凡不得已無法避免者,則仍可向EU提出轄免權的申請。但前者卻是將所有適用產品正面列表明令禁用,因而又在2006.3.16按〝管理辦法〞母法第三條第一款之內容,另外總共列出了十大類產品,並細列了數百種商用電子機器的名單,凡列名在其中者,均必須遵守該39號之法令。 為了掌握賺錢的機會,〝國家質檢總局〞並另行推薦(荐),詳列了18家可代為檢測的實驗室名單,而且還動員了數個協會與商品公司,按著名的SAC305與日商NS公司的SACN等優異商品銲料,刻意一再加入少量〝鈰〞(Cerium)成為可用於Wave or Reflow Soldering的銲料配方,希望在全球龐大代工之工資外,也能在銲料方面,更上層樓一勞永逸的大撈其鈔票。 法律文字背後如何詮釋,其大權當然仍在中國政府,為讓業界更深入瞭解起見,MII亦幾乎同時(2006.3.3)發佈另外兩項文件(1)〝十問十答〞(2)出台(公佈)時間及出台目的與意義,試圖再加以深入詮釋。投資大陸之上下游台商,對此等解說性官方文件,亦應視同法令而均須詳加閱讀。在目前的一年準備期中,希望完成各項因應工作,以免明年執法後的意外受罰。

電路板會刊第32期